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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小黄鸭保持在冲浪吃瓜的一线,咱们随便闲聊,不上升高度哟。企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在请假休息的当天,还批准了自己部门的其他所有员工请假,导致部门集体缺勤,部门工作瘫痪...竟然出现这样的乌龙事件。
事件回顾
宋先生在一家电子厂担任人力资源部三个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整个公司两千多位员工的考勤、排班工作。10月17日,宋先生因为打球受伤眼睛疼痛,向领导申请了在20日休息一天看病,公司经理批准了其请假申请。但在16、17日两天中,人力资源部的其他同事,都因为看病、调休、探亲等原因向宋先生请假,宋先生同时批准了所有人的申请。10月20日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居然集体缺勤。一个两千多人的大公司无人管理考勤,当天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全部瘫痪。
第二天,公司发出公告,认为宋先生等18名人力资源部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并以此为由开除了被告等18名员工,还对宋先生处以694元罚款。
宋先生等员工不服,便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撤销开除公告、返还扣减的694元罚款等诉请。公司则针对被告等18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要求宋先生赔偿原告为恢复人力资源部建制从各地抽调人员而花费的交通、招募、住宿等费用10万元,生产经营损失50余万元。
仲裁委认为,公司解宋先生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对用人单位主张的数十万元损失请求不予支持。同时,对于人事部门其他普通员工,公司在其履行正常请假程序后将其开除,系属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应赔偿金。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宋先生在10月20日这一天,不但自己请假,还批准部门所有员工请假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事出有因,均应认定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宋先生以名誉损失费、恶意辞退赔偿金及撤销开除公告等诉讼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但是经核实,公司对宋先生的罚款694元没有规章制度的依据,应当将该笔款项返还给宋先生。对于其他普通员工,法院认为其在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后遭开除,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相应赔偿金。
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原本是公司运转的心脏
却因负责人的反常操作
而引发了集体缺勤
网友热议
“我只想知道,为啥10多个人集体请假了,出什么事情?”
“其余这些人就只给赔偿,不允许返岗吗”
“看这个时间线,有点反常,像是表达对公司不满”
在职场中
每个人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案件中的宋先生批准了下属的请假
但是作为领导,没有考虑到部门的正常运作
而作为用人单位
公司在处理员工问题时
也过于极端,选择了全部开除
应当遵循法律规定
合理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企业应当不断优化完善请休假制度
避免出现整个部门集体请假这样的乌龙事件
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
企业实操建议
1.制定合理严谨的请假流程:不同级别员工、不同申请类型、不同申请时间等情况,都可以设定为请假标准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让相关领导参与到审批环节中,避免相关负责人漏知请假事宜。
2.严格执行规范化请假流程:员工可以申请事假、病假,但要根据正规流程走审批手续,提供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的假条。并且,要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长、联系方式等等信息,以方便查验。特殊情况也要特殊办理,员工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可以让其说明情况,并在后续补充手续。
3.销假制度要完善:请假审核、批准流程都执行好的基础上,也要完善销假制度,形成一个“闭环式”的管理,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虚假请假的目的。HR在员工回归工作岗位后,如果是请病假的,要及时要求对方办理销假手续,完成最后一环的监督工作。如果无法提供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则是虚假请假的情况,依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