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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小黄鸭保持在冲浪吃瓜的一线,咱们随便闲聊,不上升高度哟。近期,一公司“不发工资发积分”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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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赵女士在应聘江苏一家机器人公司时被告知,公司采用积分制工资方案,每日授予100积分,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赵女士很疑惑,这是找工作遇到“不发工资发积分”的奇葩公司了?
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8日。据公司官网上的激励机制宣传文章显示:“鉴于初创团队的特殊性,我们创新的采用了积分制来明确员工的当前投入及未来收益实现路径。员工可以选择积分+现金一定比例组合的薪资包。”
网传的《公司积分制度》截图中显示
●全职参与公司事务,按日授予100积分。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
●积分授予本月无法兑换积分为现金的,第2个月以1.1倍兑换,第3个月以1.2倍兑换,第4月以1.3倍兑换……直至第11个月以2倍兑换。
●积分兑换现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后,实现年度盈利即利润为正;二是公司现金流具备相应的积分兑换能力,并对公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等。
12月26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积分折算工资”的情况属实,员工来公司工作的前4个月左右发积分不发工资,积分计算工作量,等到
12月28日,吴江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正式向记者反馈了调查结果,“发积分代替工资”制度属实,但没有实际实施。据介绍,“通过检查该公司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员工)工资是按时足额发放的,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对于‘积分制度’,公司没有实际实施,对该制度里面涉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我们已督促其进行改正。现在公司已经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
涉事企业是一个创业公司
面临资金短缺的挑战也可以理解
公司可以给予求职者一些远期承诺
采用丰富的绩效激励措施吸引人才加入
但不能以类似“积分”
换工资的奇葩招数欺骗员工
网友热议
“把这家公司曝光出来,让大家避雷”
“低情商—拖欠工资,高情商的说法,我们这是积分兑换”
“这让我想起来之前有公司还让员工贷款发工资的”
“这公司心思都不正,赶紧举报”
那么,企业可以用消费卡等抵扣工资吗?
必须提供工资清单吗?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社保缴费和纳税
采用各种花样发工资的方式
也是不可取甚至是违法的
一、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二、多发工资不缴社保,违法
在求职过程中,有一些人发现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会少。有的用人单位会以此为由,说服劳动者不缴社保、多发工资,而有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任性随意扣工资,违法
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留到年底再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做好约定,这种情况是属于拖欠工资,公司在诉讼中就会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