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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员工签字了,可以反悔?HR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注意

2023-11-06 10:16

员工离职时,HR通常会让员工在离职证明上签字,有的公司离职证明模板上写着,本人和公司的工资、补偿、加班费等全部结清,和公司没有任何纠纷,放弃一切对公司主张的权利等相关条例。


员工签了离职证明,企业真的没有后顾之忧了么?假如员工反悔,法律上能支持吗?


01

案例详情


HR们先看个案例,了解一下。


常某于2020年1月入职某教育科技公司,双方签订有期限为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公司采取大小周工作制度,安排常某大周上六天班,并以补贴形式向其发放了单倍加班工资。2021年1月,常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当日,公司向常某出具离职证明,常某在离职证明存根上签字。


该离职证明存根内容为:


“本人确认,在职期间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经济补偿等(如有)均已结清;本人放弃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并已于2021年1月25日领取离职证明。”


2021年3月15日,常某要求支付在职期间另一倍休息日加班费,公司以常某已在离职证明存根上签字、表明双方在加班费等方面无争议为由予以拒绝。常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教育科技公司支付加班费差额。


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常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仅向常某支付单倍加班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理应支付加班费差额。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此行为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相悖,公司需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只要让劳动者在离职证明上签字,就轻松地将本属于其法定义务的出具证明的行为,变成减轻或免除自身债务、对劳动者不利的手段了。这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背道而驰。


因此,对于劳动者签名的法律效果,原则上应解释为其对收到离职证明的一种确认,也就是签收的效果。该签字仅代表常某签收了离职证明,不具有处分、放弃民事权利的意思表示。


综上,公司仍应向常某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02

离职协议无效情形


所以HR需要注意,离职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即如果离职协议中所涉及的劳动者权利违反了法定的基准性权利,诸如自愿接受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工资,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权利,自愿接受低于法定工伤补偿标准的工伤补偿等,那么这样的协议条款就无法律效力。


二是用人单位在签订离职协议时具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


诸如劳动者若不愿签订离职协议或不接受协议中的条款,就不批准辞职或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等。


三是劳动者存在重大误解或者离职协议显失公平。


例如,对补偿的计算标准存在重大误解,约定的补偿金、赔偿金明显低于应付数额等。另外,离职协议中有关“劳动者承诺放弃仲裁、诉讼等权利”的条款,由于排除了劳动者的诉权,因此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总之,离职协议具有上述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反悔,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03

HR需要精细化指引


因此,妥善起草《离职协议》对于一劳永逸地解决劳动关系解除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嗖嗖酱总结了《离职协议》条款设计及签订的四项实用提示:

1.明确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基本事实

2.明确“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合意以及时间

3.明确并规范员工离职后的善后安排(财务结算、工作交接、其他手续)

4.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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